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开展“三打两建”
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
简 报
第5期
端州区妇幼保健院编 2012年6月20日
强化法规教育 筑牢思想防线
-端州区妇幼保健院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法规教育培训纪要
为了进一步推进“三打两建”深入开展,进一步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,强化职工打贿防贿意识,做到廉洁服务不受贿,端州区妇幼保健院于6月11日在医院七楼会议室组织全院中层干部、全体医护人员、财务科全体工作人员、药剂、检验、医技科全体人员、清洁工人等(除值班人员外)290多人学习《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《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、收受“红包”、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、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》,此次培训由党总支书记林名勤亲自讲授。
此次培训旨在教育全体医护人员做到人人知法懂法,人人遵纪守法,人人拒收药品回扣、“红包”,要在各自岗位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内部的人事、分配、财务、采购等事项的规章制度。要规范处方管理制度,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、超常预警制度、处方点评制度和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,对不正当行为要及时告诫或查处,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服务行为。各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,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对各科室的药品、医用设备、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。药剂科要认真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,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行为,将行贿企业列入“黑名单”,凡列入“黑名单”的企业,两年内停止采购其药品、医用设备、医用耗材,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。对于收受商业贿赂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从业人员,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、取消当年评优、评职称资格或缓聘、解职待聘,直至解聘,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。对于收受商业贿赂数额较大、时间较长、情节比较严重的,依据《执业医师法》等有关规定,视情节给予警告、责令暂停执业活动,直至吊销执业证书。构成犯罪的,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,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通过本次培训,医护人员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,受到教育,切实筑牢思想防线,从源头治理在思想认识上都有收获和提高,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。 |